李家超︰警司警誡有效防止重犯 有悔意年輕人「情有可原」
發布時間: 2020/12/01 20:21
最後更新: 2020/12/01 20:28
施政報告提及,18歲以下有悔意而非涉及嚴重罪行的被捕人士,警方願意視乎情況考慮採取警司警誡或簽保守行為等方式處理。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,警司警誡有效防止重犯,根據過往數字,年輕人在警司警誡下,重犯比率為6-9%,認為警司警誡是合適做法。
李家超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時表示,相關措施是向年輕人傳遞守法意識,強調只適用於犯下輕微罪行、有悔意,以及願意承認罪行和接受監管的年輕人。他又指,部分涉案年輕人是因同儕壓力而犯案,否則可能會被排斥,稱若果他們有悔意、承認錯誤,是情有可原,應給予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。
多名建制派議員質疑,相關措施或會令年輕人以為,只要年輕和肯認錯,就不用受到懲罰。李家超強調,警司警誡或簽保守行為,只適用於處理輕微罪行,嚴重罪行並不適用,有關人士亦需要承認自己犯錯。
熱血公民鄭松泰則表示,擔憂會否有涉案的年輕人為得到警司警戒安排,被警方「套料」,李家超回應指,涉案年輕人要承認犯錯,但強調警方不會強迫他們提供資料。他又形容鄭松泰的擔憂是錯誤的,希望可以矯正,並強調「正正因為這種錯誤信息,令本來可以誠心有悔意的人,避免有人這樣說他(被警方套料),而做了錯誤的選擇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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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︰尹櫻霖